奈雪的茶因擅自使用LABUBU形象被判不正当竞争 赔偿泡泡玛特32万元
来源:互联网
时间:2026-08-17 20:17:21
近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奈雪的茶所属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,需向泡泡玛特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2万元。目前判决已生效,双方均未提起上诉。

这起纠纷源于2025年9月,奈雪的茶在其线下门店、官方公众号及线上小程序推出了一场主题营销活动。活动中,多款产品被命名为“米布布”,宣传物料则搭载了泡泡玛特旗下知名的LABUBU卡通形象,并使用了“喝米布布抽LABUBU”等推广文案进行引流。
未经授权使用IP形象引发诉讼
泡泡玛特随后提起诉讼,指控奈雪的茶未经品牌授权,擅自使用与LABUBU一致或近似的名称和标识进行商业推广。泡泡玛特认为,这种行为极易误导消费者,使其误以为双方存在官方联名或授权合作,构成了不正当竞争。
法院经审理认定,奈雪宣传内容中重点突出的“LABUBU”、“米布布”、“布布”等字样,与泡泡玛特LABUBU产品名称高度相似。
这种使用足以让相关公众产生品牌联名或IP授权合作的错误认知
“小字免责”声明被认定无效
尽管奈雪的茶在活动物料中展示了“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,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”的声明,但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,品牌方采用了“大字引流、小字免责”的排版方式。
吸引流量的宣传标语占据了版面的核心位置且字号醒目,而免责说明却使用了极小字体,被置于图文边角
法院认为,这种标注形式无法起到有效提示消费者的作用,不足以打消公众对双方存在合作关系的联想,因此不能作为免除侵权责任的依据。此判决也为茶饮乃至其他快消行业的营销活动敲响了警钟,在借用其他知名IP元素时,必须获得合法授权,任何试图通过“小字”规避责任的做法都可能不被法律认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