套利还是"盗窃"?律师函有用吗?盘点Bitget VOXEL事件中的热门5问
最近币圈有个大瓜,估计不少朋友都听说了。曼昆律师觉得,这事儿可以叫它“Bitget VOXEL合约事变”。下面借X平台用户加密猴哥(@monkeyjiang)整理的时间线图,一目了然。

套利还是“盗窃”?律师函管用吗?聊聊Bitget VOXEL事件里最受关注的5个问题

事情大概是这样:4月20日,VOXEL/USDT合约那边出现了异常交易,导致部分用户靠短线操作赚了超过4000万美金。其中,有个团队(也就是Bitget,下面简称BG)发律师函点名的那8位,据说赚了2000万美金以上。BG说他们像专业撸毛队,对方则自称是正经做市商——到底谁在说真话,吃瓜群众也分不清。
事后,BG开始回滚交易、冻结账户、发律师函,想挽回损失。这一套操作下来,直接把事情推到了风口浪尖。
币圈玩家们纷纷站队。以何币(@hebi555)、币圈老司机(@SEFATUBA3)为代表的Web3 KOL指责BG:我凭本事赚钱,你输了就耍赖,是不是玩不起?另一小部分KOL则认为BG做得对,利用漏洞获利本来就不对。再说,BG说了追回的2000万美金会空投给用户,也算有诚意。
至于路人,比如曼昆律师,这几天就在极限冲浪,默默吃瓜。
不过,吃瓜归吃瓜,我也看到了社媒上不少热门质疑。今天就从中国法律的角度,聊聊五个最受关注、也最有争议的问题。
Q1:用户套利,Bitget说是“盗窃”,这话站得住脚吗?
从BG发出的律师函看,平台和律师的口径是:用户利用系统漏洞套利,涉嫌盗窃,所以发律师函警告。那么问题来了,利用系统漏洞套利,到底算不算盗窃?
首先,根据《刑法》,盗窃指的是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行为”。简单理解就是背地里偷偷摸摸拿走别人的钱。而套利呢,是在公开市场上看到价格错位,赚点差价,本质上是市场行为,不是背着人干的,反而是在明面上交易。两者差别挺大。
但是,注意了——如果你明知道对方系统出了问题,还故意利用漏洞去套利,那性质就不一样了。在橘座公号的内容里,BG打了这么一个比方:

其实我们律师在办传统刑事案件时,也经常遇到Web2行业里外部人员利用系统bug薅羊毛的情况,法院最后判盗窃甚至反诈的都有;内部人员利用系统漏洞获利,则可能被认定职务侵占。所以这次事件的关键还是证据——这帮人到底是不是明知且故意利用BUG,并且给BG造成了实际损失。
从目前舆论看,散户大多觉得你交易所平时赚那么多,系统出问题了,格局就不能大一点?(像某海外电商平台,价格标错了被买走,就当给客户福利了)。而平台这边,一会儿说对方故意制造了BOT问题,一会儿又说人家利用BUG极限撸毛。曼昆律师建议,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,大家还是先等等,BG不是说很快会发布事件报告吗?
Q2:Bitget是海外主体,能对中国用户发律师函、起诉吗?
很多人质疑:BG是海外主体,怎么这次突然对中国用户发律师函,说要追责?曼昆律师看到一些法律分析,说理论上可以,因为境外企业可以向境内个人追责。中国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65条也规定,涉外合同纠纷,争议发生地或被告财产所在地在中国,法院就能管。
这个理论本身没什么错,早年微软还给国内盗版用户发过函呢。但在币圈,还得考虑国内监管对加密货币交易的态度——虚拟货币交易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。这也是大家讨论最多的地方:在这种背景下,BG给用户发律师函,想寻求中国法律保护,能行吗?
其实,律师函只是一种委托权,本质上就是告诉收信人“我委托这个律师帮我说话”,既不是立案通知书,也不是法院判决。就连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。至于能不能真的起诉、能不能打赢,那是后面司法程序的事。所以,从目前来看,这封律师函更像心理战,最后能起多大作用,还得看后续。
Q3:传闻Bitget冻结了用户币安账户,这怎么做到的?
这个瓜更大——据说BG通过公安冻结了套利用户的币安账户,跨交易所下手。还能这么操作?
一般来说,如果公安冻结账户,说明已经立案侦查,确定你涉嫌刑事犯罪,然后出正式文件通知相关平台配合执行。当然,这一步得办案单位盖章才行。结合前两个问题,曼昆律师大胆猜测,BG的律师函和公安冻结其实是打配合,目的就是把事情往刑事方向推,锁住对方资金,增加谈判筹码。从X平台的反馈看,确实有些账户已被冻结,但具体怎么立案的、用什么主体和方法,因为没有公开细节,咱只能谨慎吃瓜,坐等后续。
Q4:Bitget回滚交易,这操作合理合法吗?
要说最让用户不满的,还是BG出事后先冻结提款,再通过回滚追回部分损失。本来用户在合约市场搏杀一番,难得赚到手软,结果平台直接说:“抱歉,系统异常,这单不算,回滚了哈。”不光回滚,还把手续费、滑点全抹了,有些用户账户余额甚至变成了负数。不少用户直接在社媒开骂:你自己开反赌,和用户对赌,输不起是不是?
那么问题来了,回滚这事儿合法吗?首先,一般交易所的用户协议里通常会有这么一条:如果出现系统故障或技术异常,平台有权调整或回滚。所以,你想用BG,就得同意。真出了事,按照协议,BG说回滚就可以回滚。其实其他平台也有过回滚的历史,比如2021年9月,FTX的SOL-PERP合约因流动性问题暴跌,导致部分用户高杠杆爆仓,交易严重偏离现货价格。随后FTX提前发公告,宣布部分交易回滚。之前OKX也有过小规模回滚,同样是全程发公告,交代回滚范围和标准,没产生什么负面舆论。
回到这次事件,在有用户协议的情况下,回滚就一定合理吗?显然,和某些网络公司出现bug后系统回档一样,虽然合理,但有点掉水准。详细看上面的案例,回滚前后其他平台都是第一时间发公告,程序透明、标准清晰,还有补偿方案。反观这次BG,或许是因为急于切断资金流动,防止套利者把资金转移出去,导致动作太急、程序太粗。这种粗暴操作,带来了不可逆的平台信用折损——系统出问题,平台自救,市场能理解;但先暗箱操作,再来一套律师函、跨交易所冻结,确实让用户难以接受。新手尤其要注意,合约交易本身风险就高,遇到平台异常操作,可能血本无归,千万别觉得“套利”就是稳赚。
Q5:用户能不能告Bitget开设反赌?能追回损失吗?
现在社媒舆论已经发酵到“你BG给我发律师函,那我反告你开设反赌”。好好好,准备相爱相杀了是吧?那么,这么做可行吗?能让用户挽回损失吗?
先看中国《刑法》第303条:开设反赌罪,指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反赌,或者提供反赌条件。结合曼昆律师之前的文章《曼昆研究 | 加密货币永续合约交易是反赌还是金融衍生品?曼昆律师横向对比全球监管现状》《曼昆普法丨 虚拟货币交易所合约带单返佣,为何涉嫌开设反赌?》,中国大陆确实有法院判例,把加密货币永续合约认定为非法反赌,一些带单返佣的玩家甚至被认定为开设反赌的帮助犯。
曼昆律师现在为好几家交易所做辩护工作,我们是从两个角度辩护的:一是全球监管政策来看,境外大多把合约认定为金融衍生品,大陆独一份认定反赌,这不只是法律差异,也可能是部分人对Web3行业理解版本滞后的问题。二是从社会治理角度,投资者如果真的想维护大陆认定合约是反赌的做法,那得做好准备——这些交易所被查,后台玩合约的记录、变钱记录都在,一抓一个反赌处罚(行政处罚)。所以,掀桌子可以,但得想清楚后果:去那些已经有“合约是反赌”判例的地区报案,要求统一裁判标准,最后玩合约的反而可能先领一个参与反赌的行政处罚。总之,这事儿没有赢家,新手千万别觉得“告平台”就能把自己摘干净。
曼昆律师总结
吃瓜到现在,VOXEL合约事变本质上是市场舆论战,真真假假。我们不是利益相关方,也只能吃瓜,不如让子弹再飞一会儿。反正BG说了,很快会发布事件报告。另外,律师函和公安冻账户既然都开始了,也不是简单嘴炮就能结束的。最后,本文仅供学习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、交易建议或收益承诺。加密货币和迷因币波动较大,价格预测和市场数据应以官方公告、交易所页面及实时行情平台为准,投资者需独立判断、谨慎决策。好了,以上就是关于Bitget VOXEL事件中几个热门问题的梳理。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类似事件,可以翻翻之前的文章,或者继续关注后续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