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因碎片化监控被开除 法院认定违法判赔10.8万元
来源:互联网
时间:2026-07-31 20:22:31
近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,为企业利用监控管理员工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。法院二审认定,一家公司仅凭十余段无音频的碎片化监控视频,就突击辞退一名任职四年的技术工程师,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,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共计
10.8万元

事件的当事人小林,在结束驻外项目后返回南京分公司,正处于待岗空档期,日常工作以自主学习和筹备新项目为主。然而,在2025年2月13日傍晚,她突然收到公司的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》,理由是“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”,并被要求一小时内办完离职手续。公司随后在法庭上出示了作为证据的监控片段,指控小林存在一系列“违纪”行为。
碎片化监控记录的“违纪”细节
公司提供的监控记录显示,在2025年1月17日至2月5日期间,小林有多项行为被指“上班摸鱼”。具体包括:1月17日离座9分钟、使用手机、与同事交谈4分钟;1月23日累计离座15分钟,上下午分别与同事闲聊15分钟,并提前3分钟整理个人物品;1月24日晚
开机时间晚了8分钟
员工反驳与法院的审查维度
对于这些指控,小林在庭审中逐一进行了反驳。她解释,短暂的离座是满足如厕、饮水等正常生理需求,与同事交流属于必要的工作沟通,查看手机也是为了处理工作消息和查阅行业信息,并非消极怠工。针对提前离岗,她说明办公区与打卡点分处不同楼层,提前离开是为等候电梯,且最终均按时完成打卡,不构成早退。小林还强调,自己入职四年无违纪记录,公司从未就所谓“违规行为”进行过任何提醒或警告,直接突击辞退的流程本身不合规。
二审法院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