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商商家无货源经营被罚,伪造证据误导审理遭法院罚款
来源:互联网
时间:2026-07-23 21:48:51
近日,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引发关注。某电商平台商家因违规经营被平台处罚后,不仅提起诉讼,更在诉讼过程中提交大量伪造证据,试图误导司法审理。这一行为最终被法院识破,商家不仅诉讼请求被驳回,其法定代表人还因伪造证据被处以罚款。

案件的核心在于商家采用了无货源经营模式,即消费者下单后,商家才从其他平台临时采购发货。当平台以“价格虚高”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并划扣违约金后,该商家选择了起诉平台。然而,为了证明自身定价合理、货源合法,商家在诉讼中提交了多达70张电子发片、购销合同等材料。
平台处罚依据充分,商家诉求被驳回
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电商平台提交的平台服务协议及价格管理规则中,明确规定了价格虚高的判定标准及处罚措施。平台方提供的涉案70款商品价格比对表显示,
原告销售价格均明显高于基准价格
伪造证据妨碍审理,商家面临司法惩戒
案件的转折点在于证据的真实性。庭审中,被告对原告提交的70张发片真实性提出质疑。经法院详细询问,原告最终承认,这些发片是其
支付966元有偿委托他人虚开
法院认为,原告在明知自身为无货源经营、不存在真实交易的情况下,仍主动虚开发片、伪造交易合同,主观上意图规避司法机关对于货源真实性、定价合理性的审查。该行为
严重干扰了司法审判活动
裁判结果与警示
综合考量其行为情节、危害后果以及后期自愿认错的表现,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,并认定其构成伪造证据、妨碍审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