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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哈游法务再发力,多摩万事屋败诉,判赔近三百万

来源:互联网 时间:2026-06-19 18:22:15

最近米哈游法务部忙得脚不沾地——前脚刚把海外泄露游戏内容的内鬼收拾了一顿,后脚就传出胜诉的消息。官宣来了:那家叫“多摩万事屋”的连锁商家,在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迎来了终审判决,最终被判赔偿298万元。

这将近300万的赔偿额,放在国内游戏IP侵权案里,差不多是顶格处罚了。说实话,这个数字释放的信号相当清晰:借二创之名行大规模侵权之实,这条路彻底走不通了。

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这家“多摩万事屋”到底干了什么。根据米哈游法务部披露的信息,这可不是什么个人或者小型同人社团——它背后关联多家企业,在全国多地开了连锁门店,本质就是一个商业集合店。他们披着“同人二创”的外衣,干的却是赤裸裸的侵权生意:通过直营加加盟的模式,在全国开了几十家店,大量收购普通画师的同人作品,贴上自家品牌标识重新包装,然后堂而皇之地售卖未经授权的《原神》《崩坏:星穹铁道》《绝区零》等米哈游游戏的周边产品。

取证结果显示,涉案商品覆盖了徽章、立牌、摆件等全品类周边,涉及141个游戏角色,总共超过1500款商品。更过分的是,他们居然把这种侵权模式做成了加盟生意,在全国快速扩张,硬生生搞出了一条规模化的产业链。

米哈游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情况后,立刻对涉案的3家公司及2名核心投资人提起了诉讼,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,冻结了相关被告名下的资产。一审时,多摩万事屋试图耍赖,把所有侵权责任都甩给二创作者,声称“如果商品侵权,那也是画师的问题”。但在这一点上,米哈游的态度异常强硬:即使被告败诉,也无权向任何同人作者追责——这次告的就是你们这些借二创牟利的商家,别想把锅甩给创作者。

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多摩万事屋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,同时明确划定了二创的合法边界:游戏权利人是允许个人或社团进行非营利及小规模营利性二创的,这本身就是对二次元文化生态的保护。但多摩万事屋以企业身份进行大规模线上线下经营,甚至搞加盟扩张,已经严重超出了开放许可的范围。因此,法院判令赔偿298万元。

多摩万事屋不服判决,提起了上诉,辩称自己只是“寄售方”而不是生产者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直接驳回了这个说法,认定其自行选品、贴标并通过自有渠道销售的行为,已经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生产者,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。这一判决可以说彻底堵死了侵权者甩锅给普通二创作者的后路。

消息一出,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,有人玩梗说“米哈游开庭的时候带了一麻袋证据,法官翻都翻不完”。其实这场胜诉的意义远不止于一个案件本身——它既保护了IP方的合法权益,也明确了二创的红线,让真正热爱创作的个人和社团不再担心被别有用心的商家牵连。那么,这个判决你怎么看?